2008年北京炮王臧天朔锒铛入狱,当时初到北京的成龙就和臧天朔结下梁子。俗话说的好: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无奈之下,成龙一通电话不仅让自己化险为夷,也给臧天朔送来了六年的牢狱之灾。
而他们之间的恩怨其实还是源自于臧天朔的炮王传说。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是中国摇滚乐发展的巅峰时期。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无疑就是那个大眼袋小平头浑身上下都是肥肉的臧天朔。
一曲《朋友》成为了歌坛的大哥,别看他长得不出众,圈内玩摇滚的没有人不知道他,摇滚歌坛是大哥在现实生活中的臧天朔也是个大哥。明面上他是光鲜亮丽的音乐才子。
其实背地里他是黑白两道通吃,跟黑社会毫无区别。搞音乐那点微薄的收入已经满足不了,臧天朔那颗贪婪的心。一来二去的,他就开始结识江湖人士。
据说当时的臧天朔买通了地方到中央的人际关系,后台特别硬。当年京圈还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不管是谁到北京演出,都要给臧天朔百分之三十的收入,否则就别想唱。面对臧天朔强硬的后台,很多人敢怒不敢言。
但是唯独一人不惧臧天朔,这个人就是成龙。成龙在国际影坛的影响力还是挺大的。算是国际影坛的常青树。从八十年代起到现在,成龙一直是片酬最高的明星,不为别的,正是因为他拼命敬业,作为武打明星出道的成龙。
不管是多危险的动作,都亲自上阵,受伤也就成了家常便饭。在娱乐圈摸爬滚打数十年,终于在一九七八年凭借《醉拳》一举成名,成为国际最著名的武打巨星,身价渐长的成龙,走到哪儿都有拥护者,事业的成功让成龙有点不知所措。
每天享受着万人拥护的感觉,让他迷失了自己,从而也有了坏习惯。常常因为打架上热搜榜,甚至还不知死活地跟帮派大哥结仇,只不过他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因为在他的背后有位大佬,不管在香港有多大的麻烦,总有人给他兜底,所以成龙干起事都是不用顾虑后果的。然而任谁也想不到,成龙还有一天会被逼到走投无路。
2008年的时候成龙带着成家班到北京演出,为了这场演唱会,成龙可是花费了不少心思,各种宣传是吊足了不少歌迷。哪料刚到北京就被炮王臧天朔盯上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成龙是谁,直接找自己的小弟去问成龙要钱。
要在北京开演唱会就要给我分红。在臧天朔认为,北京已经属于他个人的了,他只手遮天,谁都不怕,可成龙是谁呀?背后也有人,黑白两道那是也有关系,自然不会给臧天朔钱。
所以到那个小弟把话说完,成龙大哥笑了,这场是花大价整出的,你跟我有什么关系,虽然成龙拒绝了这种无理的要求,但是毕竟在人家的地盘也不想闹出事就给小弟传话,让臧天朔亲自来。这一谈谈崩了。
臧天朔带着人直接把成龙演出的场地砸了,作为对成龙不掏钱的报复,成龙在当时都有点懵,因为他没想到对方会动真格。
虽然说成龙的功夫还是不错的,但是以一敌十还是悬,从一开始就打算以礼相待的。成龙在被砸了后,依然没有动怒,可成家班的人却受不了这种窝囊气。
虽然说在香港不是人人敬佩,但是这种气还是没有受过的,一怒之下就要上去动手,然而被成龙给拦下来了,不是因为他怕,只是因为他不想惹事。这一打务必是要受伤的。为了兄弟们,他也不能这么做,这才避免了一场战争。
然而臧天朔却不依不饶,要不把灯光舞台交给他们,要不就拿出百分之三十的演出费。这样的情况,成龙还是好言相劝。第一个选择不可能,因为这些工作全部都承包给别人了,还签了合同。如果临时换一批人的话,就违约了,违约金又是一笔不小的钱,所以这个是行不通的。
这第二个选择真的是强盗做法,任谁也不会答应,一来二去就谈崩了。一向在北京独大的臧天朔。何时受过这样的委屈,直接变了脸色,对成龙恶语相向,不想与其硬碰硬的成龙立马拨通了一个电话,想找一个中间人来解决此问题。
电话那头的人正是和臧天朔关系不错的赵本山。当成龙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后,赵本山一句话让臧天朔平静了下来。成龙这才得以开了演唱会,然而任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件事发生后,臧天朔就引来了大麻烦。
2009年,臧天朔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了六年的刑罚,这件事情在当时可谓是引起不小的震动,而臧天朔之所以被抓,跟当时北京开酒吧雇佣的势力团伙有关。
为了招人,他们特意在东北找了一批人。那曾想在火车站的时候发生争执,其中一个人还因此死亡。而经调查发现这群东北人背后的老大就是臧天朔。由此臧天朔也引起了警察的注意。随后警察对,臧天朔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他身上恶行种种。
所以就对其立案调查,最后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六年。大哥在其四十五岁的时候失去了人身自由。不过后来因臧天朔在狱中积极表现成为了浪子回头的典型,从而获得了减刑。狱中的他极多后悔这些做错的事,然而世上并没有后悔药,曾被称为音乐才子,在歌坛叱咤风云,因钱落得如此下场,一手好牌打得稀碎,可谓是世事难料。
然而,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出狱后,本该回归正常生活的臧天朔却被查出肝癌在一八年九月份的时候传来消息去世,五十四成为他过不去的坎。别看他外表粗犷,但是内心细腻对待朋友也特别讲义气,所以当他去世的时候,几乎圈内所有人都到场送别,那个曾经属于我们的青春。
注:本文转载自网络,不代表本平台立场,仅供读者参考,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